急!我需要养老保险知情人帮忙解决补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1 00:56:11
您好,我在济南打工,04年3月份进的A公司,一直到11月份公司才与我签一年的劳动合同,05年12月份又签了一年的合同,但是这次的合同只有公司的公章,是否生效? 06年下半年公司变动,我被分到B公司,现在合同已经到期,公司未续签合同。在此期间,公司一直未给我交养老保险。现在补交的话,公司应补偿给我多少钱,我个人应该承担多少钱?若公司仍拒绝交保险,我只有公司发工资的存折可以作证据到劳动仲裁部门要求补偿吗?如果我辞职到别的城市一直无单位,可转自己交吗,交多少?若我辞职后一直无单位,养老保险也没有续交,生育保险还能报销吗?从哪个部门报?我们公司会计说在济南交保险,在外地生孩子的话有可能无法报销,这有规定吗?我公司至今不只我一个人未交养老保险,他们都认为,公司不交就算了,也没有想过要求补偿。真希望养老保险这一块能更完善,劳动法能更好的推广到每一个公民。希望尽快回复!谢谢各位知情人!

合同是不生效的,养老金是个人交8%,而公司交20%

建议你去保险公司问一下,营销员会公司你的,另外我告诉你一点,就是一旦发生纠纷时,法律上是要求做有利于投保人而不是保险公司的解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