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担保法中“流质条款无效”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9:51:08
当事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不得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如果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即“流质条款无效”。

上述话是什么意思呢?

流质条款又叫流质契约,就是说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物即归债权人所有的一种约定.自罗马法以来,各国法律都禁止流质契约.这主要是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担保人各方的利益.举个简单的例子,我向你借一万元,担保物为当时价值相当于一万元的古董.而在合同期满之前这个古董的价格大跌,只相当于五千元.此时我不还你钱,即使你古董归你,你也损失了五千元.

含义都在法条中,仔细想想吧,其目的是防止抵押权人的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