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和郡县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4:47:52
分封制和郡县治有什么不同?谁能帮我解释解释,谢谢!

上千年来,历史上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困扰着古代中国的政治与思想界,它集中体现在“封建”、“郡县”之争中。一部分人士主张“封建制”,一部分人士认为“郡县制”为历史大势。明末黄宗羲和顾炎武试图融合两者,但终究未走出历史的困境。

首先要说明,今人对于“封建”一词的理解,已完全不同于古人,甚至可以说全然相反。在上个世纪50年代之前,“封建”一向就是指秦之前三代、尤其是西周时期的不同层级间政府的制度安排,而秦以后的政府间关系则以“郡县”概括。当时中国学人也正是看到西方近代之前中世纪有一段历史与周之封土建国相类似,而将其翻译为“封建制”。后来的历史学家们却执意把中国的历史附会于西方历史和哲学,生生地把秦以后的政制称之为“封建制”,而周的社会则被安了一个“奴隶制”的名号。概念的这种生拉硬扯人为切断了中国的政治学术传统。

周的封建制:分化是封建政治的一大特点。天子虽拥有天下的土地人民,此即所谓“率土之滨,莫非王土;普天之下,莫非王臣”,但是,他不将他们都握在一人手里,而是将其分赐同姓、异姓的贵族。在周的封建制下,诸侯各自治理其土地和人民,用不着问命于中央,中央也不过问这些琐事。当然,对于诸侯过分的渎职不法,或侮辱中央,天子有讨伐的权力,但也不能因此而除其国。

秦的郡县制:始皇吞并六国,不立诸侯,而置郡县,其守令秉皇帝之命以治,不得自行其是。所有政令,尽自皇帝出,郡守县令可任意撤换。只是从此时起,才形成了集权于中央的政制。

此后,封建与郡县究竟孰优孰劣,就成为一个重大理论话题。历史上,唐柳宗元、宋苏东坡、范祖禹、清魏源等人着力揭示“封建”分割的流弊,明清黄宗羲、顾炎武、袁枚、俞樾等学人则发挥“封建”分权的正面价值。前者以“势”这样的历史哲学作为论证,持此论最力者,为湘人王夫之,他曾说,“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哉!”但明末清初另外两位杰出思想人物却注重封建之分权因素。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对皇权大一统专制提出了严厉批评,而这种集权制表现在政府间关系上就是“郡县”,所有权力都集中于皇帝手中。黄宗羲之主张封建,当以限制皇帝专制权力为主要出发点,不过同时也有一个更实用的考虑,即,封建制下,因为兵民合一,所以,能够有效地抵抗夷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