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在工作期间因为对主管的工作提出异议,结果被当众掐脖子,掐的有皮外伤。请问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0:59:56
我们部门经理出于公司的利益考虑希望我的朋友息事宁人,所以事发当天没有报警,主管攻击我朋友的时候被摄像头拍下,我朋友也没还击他,这算不算是人身伤害,如何定性?
回答的好我还会加分

部门经理的做法完全属于违反行为,严重地侵犯了你朋友的人身权利,
可以起诉他!
两种方案:
A,起诉
一,去警方报案
二、去医院瞧伤口 留下证据。

B:忍了,不报案。
如果他无法放弃目前的工作,那只能这样,公司会有一定的经济补偿或者其他补偿。

(我建议他选择后者,因为时间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伤口估计也好了,而且就算报案去走法律程序,那个主管被判的可能性也不大最多罚点钱)

这种事情属于民不举官不纠的事情,看您朋友的想法了。

这当然是人身伤害,如果构成轻伤你朋友还可以去起诉他故意伤害。可以去做法医鉴定看看受伤程度。如果只是小伤,可以请求公安解决或者上法院起诉他侵犯你的人身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