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高手请进!!!关于营业税发票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5:34:29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最近组织培训,因没有培训资格,特邀请天津一家培训机构来我市培训,由天津收取费用,返还一定比例提成给我单位,这部分的收入应做何处理?我单位做法是办理了地税税务登记,领取了教育培训发票,但是不知道这部分的费用的发票应该开具什么单位的?是开收取天津的?前来培训个人的?还是开前来培训人单位的?最妥当的办法应该怎么做?
如果做其他收入,是否要缴税?如果要缴税,应该交什么样的税?我单位已经领取了教育培训发票,是否应该换成服务发票?

涉及单位是:事业单位和天津培训结构
发票开的是对方单位啊,,如果个人的发票由对方单位开具,这样可以节省一个环节。
回扣提成项目事业单位应借记入银行存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另外依情况记收增值税(提成情况可以认为是视同销售行为,要交纳增殖税,另看事业单位的性质和税率),发票收到的是教育培训发票,本身就是服务行业文化教育事业类发票,按照文化教育类上税,一般是5%。

另楼上的你认为的错了,税务机关在该企有一个好象被称为伙同资格的时候可以发具相关发票。该事业单位是和天津培训机构合作后具有了培训资格,同时以此作为申请发票的依据,税务机关审核后同时给予发放一定数量的发票给于该事业单位。

谢谢,希望给以确认答案!

这部分收入应该算来自天津的其他业务收入,相当于中介

你主营业务收入开什么发票现在就开什么发票。

这种情况下,前来培训的单位所需的报销发票,应该由天津的培训机构开具,培训收入的营业税也应由他公司缴纳。你单位应将教育培训发票换成服务发票,开具天津公司返给你单位的提成,按营业税的服务业缴纳5%的营业税。不过你单位既然没有培训资格,又可以领取教育培训发票,很奇怪。税务部门真是乱来的。

主营业务收入开什么发票现在就开什么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