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专业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4:08:40
由于本人在工作中的失职,弄丢了公款6000元(此事也报了案,可是到最后没有查出什么原因,虽然我有怀疑的人,但没有足够的证据!)就这样在没有对此事弄清楚的情况下,公司就扣了我的工资!(奖金也扣了)还叫我写还款计划!这是否意味着这事就这么就完了?叫我承担所有?更何况他更没有任何证据说是我拿的?!请问在相关的法律上有没有什么规定?在没有弄清事情的情况下就要扣工资?如果我辞职走,我知道也会牵扯到法律,但我坚信我没拿,更没有弄清楚就不应该赔偿所有!只是我的工作失职,请求专业人事回答我的问题!谢谢!

工作就要负责人,可以享受成果当然也要承担责任。你都说你失误职弄丢了公款,当然要赔钱给公司了。没有人说你拿钱的,更不是偷对不对?你出的错,就要你来承担,这是生活准则,难道你吃饭还要别人为你买单吗?任何公司的合同中都有写,由于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赔偿。其他的你可以少陪或者承担部分责任,但是这个钱的数额是6000,就是有一个准确的数字能表现你造成的损失,那你肯定要全额赔付了,如果你的工作失职,造成的损失无法衡量,也没有标准,那么你只能,也只有承担一部分责任。这件事中,你有没有理,都要全额赔付公司的。

请参考你公司的相关奖惩制度,关于因为个人工作失职,使公司蒙受相关损失的管理规定,正规企事业单位都会有的。如果没有相关规定,请咨询律师。

同情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