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在线律师吗?请您帮个忙!多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22:14:39
您好!是这样的!
我们小区现在的业主委员会就剩下主任和委员两个人,前天,这个委员把小区的小舞场的等给闭了,电源也给恰断了,不让业主在小舞场跳舞锻炼,原因是说我们扰民,我们是从晚上19:30到21:00娱乐,他们把舞场的灯给打碎了,音响给踢了,问题是在此之前并未来与我们商讨怎样协调啊,直接就来砸了!想他们这样只剩下两个业主委员而采取的决定算数吗?我们并为扰民啊?时间都是到了21:00就停了,哦,对了,我们每个月会收每人2元钱,因为总是要更新舞曲的成本费,而且我们也并不赢利啊!现在他们不让开,不给电,居委会说要给我们舞场重新整顿,可并不找我们谈啊,我们找他们,他们也并不与我们谈,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多谢!!

1.您可以找他们协商一下,21:00可能对于一些老年人来说是有点扰民,您可以主动做出些退让,或是19:30开始提前半小时,早收场一点这样比较不错。您说呢?
2.适当的业主娱乐活动应该是鼓励的,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有不合理的情况。可以要求人民法院给与撤销。
第七十八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什么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