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同事咨询,怎么叫感情破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1:21:18
同事和他老婆一直相处和睦,但是在他老婆生下孩子的一个月后,女方要求孩子随女方姓,男方不同意,女方随即要求离婚,离婚理由: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现在是诉讼阶段,请问这能算感情破裂么?在女方提出离婚后,女方开始同男方分居,现有半年之久。
还有一点忘了补充 女方是在生下孩子后一个月 要求离婚 现在孩子还不到一岁 请问 女方提出的是感情破裂 请问这种情况下 女方提出的离婚能不能离成?

感情破裂法官会看有没有和好的可能,婚姻的基础如何等等.
确实感情破裂也需要分居两年才是法定离婚理由,你这里的情况法院第一次不会判离,但若在六个月后再起诉离婚,判离可能性很大.
补充问题,还是不能一次诉讼离婚,除非男的有同居等其他法定事由.
但在这段时间,男方没有诉讼离婚权.只有协议离婚.

就是摔碎的盘子喽,我有个亲戚就和她前任夫君“破裂”了。

分居6个月就可以了,但是现在这世道,还是厚道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