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分求教!这个责任因该归于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02:18:34
我一个朋友的父亲喝多了酒,至于醉还是没醉就不清楚了,在回家的路上出了车祸死亡了,后来对车祸现场进行勘测,车明显超速,而且肇事司机并不是车主!最后责任认定为各占50%!后来我朋友家到法院上诉了,但是听说肇事车辆的主人在当地很有势力,因此关于赔偿的事情到现在已经快半年了还是没有结果!请问一下,据我了解关于交通事故的法律法规上好像有写强弱双方的责任认定,具体什么内容我不知道,而且我对这方面的法律知之甚少!
在这里我想请教行业人士,象这种情况对于我朋友这方应该怎么做?大概会是个什么结果?能赔多少?他家在江苏农村!
先奉上100分,如果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我现在所有的分数1050全部奉上!
哦,对不起,没有说清楚!我朋友的父亲是步行,被车撞的!

补充:

  如果一方是行人一方是机动车的,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原答复:

  事故的责任认定与赔偿的责任认定是两回事,你没有说清,如果是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事故,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该由机动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至于赔偿的数额,我建议你看一我的网站上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面详细规定了,赔偿的项目及标准。简摘如下: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