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5:18:50
我在一家公司做翻译有七个多月了,在工作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七个月后,公司以能力不足为由将我辞退,不但没有给我当月工资也没有给我经济补偿金,我把公司告到仲裁后,公司说我以前翻译的文件有些错误都没有给我扣钱,如果我要去仲裁的话,他们也会去仲裁,拿着我翻译的有错误的文件去仲裁告我,然后再扣我的钱,不但工资要不回来还得倒给他们钱.公司的做法合理合法吗?

你公司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你,并且不给你当月工资这也是违法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