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强奸罪能赢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5:36:56
我想提问一下关于强奸罪。我有一个同学,去年大四第二学期认识了一个网友并相恋了,对方也是大四毕业,被学校保研了,现在是吉林大学在读研一学生。他们相约去年暑假见面,我同学去了那男生家,结果发现不合适,于是在他家呆了五天之后跟他说不合适就离去了。不想男方在八月开学之际也去了那个城市,说要在走之前见见我同学,我同学拗不过只好同意了。男生本来说要去找其该城市打工的姐夫住的,可是见面后又说行李太多,姐夫又住的远,想在女方处过夜,女方当然不愿意,于是当晚男生在附近网吧过了一夜,行李就放在女方住的地方,第二天下午男生去了女生住的地方,将其强暴了。
女生寻死逆活,男生说他因为喜欢他才冲动的,并说要她嫁给他。女生想也没办法了,告他,他的一辈子就毁了,他的家庭贫困,父母都是农民,实在不忍心毁了他的家,就答应做他的女友。几天后男生开学走了。女生也回了自家。
不想,今年男生又背着女生在其学校找了一女友并同居了。女生气不过,决定起诉男生。事隔一年之久还能打赢官司吗?

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处理。律师能综合考虑到各种有利因素,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甚至争取缓刑。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我明确的告诉你.告不赢的.
首先:口说无凭,没有任何证据了.你可以去报案,但是整个现场,证据都已经随着时空的改变而灭失.即使警察立案侦察,到了检察院也会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卷综.
第二,事情隔了一年了,我想你的同学应该不只和这个男的在强奸发生之后,没有发生过任何关系.
根据具体司法实践,甲方强奸乙方之后,如果乙方在受害之后,在自愿的前提下与甲方再次发生性关系.那么原先的强奸将不成立.
第三,我对此表示同情,现在是司法就是这样,希望大家以此为戒,记得第一时间报案,不要去犹豫.这样才能让这类坏人得到因有的惩罚.

对你的同学的受害 我表示遗憾.

事隔一年是没有关系的
因为刑法规定
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
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
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
院核准。
而强奸案的最高刑为死刑,所以有效期为二十年

但是强奸案罪重要的是证据,证据比较困难
事隔那么久了,但是你同学也是打算和他过得,我想证据已经没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