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疑难!~好心人帮帮我出下主意!!!!!!!!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4 01:38:40
1990年我先心病在天津手术,10年来心衰,2000年在北京住院,才知是医疗事故.并进行手术.当时也找了律师,没人愿意受理,天津病历也复印不出来,被迫放弃.对我造成的伤害可是一辈子呀,心衰现在处于代尝状态,得到了控制.但是不知什么时候一坏我又得住院手术了.我很冤,我要是现在告还行吗?过了起诉实效了吗?它就象一个心愿每天在我心理徘徊.

似乎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

过了,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时效是一年,自你知道被侵权时起算(2000年),除非你在这七年内一直在进行索赔,否则起诉丧失胜诉权.只有责任方自愿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