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与两个房子的问题!!!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3:00:48
大致情况:我和我老婆去年结婚的,结婚前她妈妈那刚刚好要分经济适用房,当时她妈妈就说不要再买房子了,就住以后她这房子,要我出两万元,交房子的定金。后来我们结婚了,之后我们一起和她爸爸妈妈住一起,住在另外一套04 年以她女儿名义买的商品房,后面这个房子他们已经付了首付,也已经还了两年按揭。
问题是:1,对于前一房子,当时出那两万没开任何书面证明,房子因为是经济适用房也只可以写她妈妈的名字,现在她妈妈又不承认是共同出资,说是借,还说不离婚就不还。
2,对于后一房子,我们生活在一起,他们一家手入加起来也就我高,钱一直混在一起用,说不好到底谁的钱这个月是做家用,还是交了按揭,反正另外我们也还拿600一月的生活费,平时周一到周5 我都住单位,就我老婆和她爸爸妈妈住一起。交按揭时我也没去过。
????离婚的话,这个应该怎么判?要是没离成,那我以后应该怎么办??
3,结婚前,我基本上每个月要给她还中信信用卡的透支 2000以上,而刷卡的钱基本都用来她自己买东西,偶尔也用于我买衣服)这个到有几次是我去交的钱,但一样也没收据,现在她也已取消卡 4,她是城市独生女,当时她妈妈提出按农村习俗,要给聘礼,当时说好两万,我给卡时,另有我的工资两千多他们也一下全取走了,后来我老婆说买项链少了,差1500,我就说再取1500咯当时刚刚好里面有两千,她也没做声就全取走了,结婚时候,我说不住在一起,先出去租房子住(因为当时经济适用房还在建)买我们自己成用的东西。我老婆家不同意,就单独买了东西房子她家(因为当时她家没钱买家用),电视空调到知道是15000,其他的用到哪,她一直都不讲,现在闹离婚时候又说项链是她妈妈出钱买的。
5 ,婚前应她妈妈要求,我出钱买了一个5000多的床放在她家。
象这些都应该咋办?我比较内向,当时买东西都是他们拿钱和收据,现在他们说收据什么都没在了。(现在我老婆尽理由一定要离婚,也拖了3个月了,办法想尽都没用,钱可以再挣,但这些对于我们那个农村里的爸爸妈妈来说不容易,一锄一锄,要很辛苦才搞那么点钱,因为我前面有过一次长达4年的恋爱,花光了

感情破裂了?为什么非得离婚才能解决问题?

一笔糊涂账,怎么感觉你被算计了似的,还是找一个专业的律师去咨询一下吧!第一所房子,如果你没有其他证据的话,很难再得到其他权力,第二所也是任房权证不认人也非常的难办,不过是期房,应该能够认定一些夫妻共同支付的部分,这些问题只能有专业的律师来给你出主意,偶的法律学的不到家。离婚只分割婚内共同财产,你这两所房子都很难认定为婚内共同财产。
看你说的情况,真是替你受气,可惜你手里都没有证据,像家电收市这一类收据如果有日期,还比较好认定为婚后共同财产,首饰之类的收据或者你有间接证据这是聘礼,也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双方有同等的占有、适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如果你们婚前有约定,两所房子之一为你们婚后共同生活的房子,且你有证据,那么恭喜你,可以分割房子。
总之你尽量多的收集证据吧,证明这些东西是你出钱购买,或者共同出钱购买,证据越多越之际,分割财产的时候对你越有利,去书店翻一下婚姻法,上面对夫妻共同财产与婚前个人财产有着非常详细的说明,看看你都学要采取什么措施,越快越好,省的你老婆再转移财产,你将来损失更大。

流水帐也得有头绪,有凭证,法院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