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方面的问题,高分,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8:59:34
想问一个关于二手房产交易方面的问题,情况如下:
卖方的房子是在一个小区里,05年购入.价格为5万1,73平方,先银行按揭4万1,20年,月付280元,
现价8万7 过户费用卖方付.
现在手续是
先签定一份合同,先付卖方3万8,用于还银行的,
等到房产证回来了,再到房管局交易。
这样会存在什么风险呢?

还有关于物业管理费用。对方说他没有入住,打算不交。卖方还说他还久房产公司的钱,那个房产证幅本还在房产公司那里,叫我先给钱他还了那里的。这合理吗?

1.你与卖方签订是什么合同?如果是转按揭合同,那么你是先为对方清贷,房产证下来以后是对方的名字,再过户给你,这样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没有房产证的房产交易本身就不合法,因此签订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如果卖方守信用,你要承担的过户费用包括:1.5%的契税和0.1%的印花税,5.5%的营业税和20%的个人所得税。你愿意承受这样的税款吗?
3.物业费必须要交,否则就不能入住。你还必须缴纳物业费。
至于其他的一些说法,令人生疑。你自己慎重考虑吧!

在先签合同的时候就要注明客户帮助房东提前结按,先付卖方结按的3万8做为首付款,在结按完成是,一定要房东签一个收条,注明收到收到客户的首付款用于某房屋的提前结按。在拿到房产证的时候付剩余房款。还有,最好压房东5000元,等房东把之前的所有物管费,电费,水费,气费等等所有的费用结清后在付给房东,一定要房东把结清费用的收据给你。
关于物业管理费用,对方说他没有入住,打算不交,叫你交,这肯定是不合理的。虽然他没有住,但之前房子是权属于他的,根本和你没有产生一点关系。好比房子是一个物品,他把它存到一个要收费的存放处,产生的费用是存放点帮他看管所收的费用,又不是帮你看管的。如果后来你买了这个物品要继续存放在那里,交接之后产生的费用才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