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作为共同买房者,但贷款人不是自己的名字,可否领取公积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0:54:00
我们是3人共同买房,购房合同上写了3个人的名字,以按揭的方式支付其余数目。向银行贷款时,贷款人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我们3人中的一个就作为贷款人,其他2个作为抵押人签写了贷款合同,房子买了一年零4个月了。现在我想领取自己的公积金作为偿还银行贷款的资金,请问能否支取我的公积金呢?

如果主贷人是你的配偶,或者同一户籍的直系亲属才可以。

不可以
只能夫妻或本人
连老爸老妈都不可以的

贷款人只写一个人的名字,那个人就是主贷人,其余的是人也需要签名,意思是要承担连带责任或共同责任的。如果主贷人的名字是你,你就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