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1:52:10
我最近接了一间门面。门面是别人转让给我的,当时这间门面贴着“门面转让”的招贴,我就去跟店主谈,店主说转让费三万元,带大几千元货物,还有三个月房租。谈定价格后,店主叫来房东。房东问我们转让费价格谈没谈好,我们说谈好了。因为房东和店主的合同还有三个月到期,房东又说那两个多月后他再来跟我重新签定合同就可以了。就这样,我三万元接下了这个店。结果两个多月以后,房东和女房东一起来的,说是房租要涨价。而且涨得有点多,我虽然很吃惊,但也接受了。但过了两天,女房东又来说房屋以后不允许转让。这一点我无论如何不能接受。因为我是花了三万元接的房子,就凭他这一句话,我三万元就打了水漂,太冤了!当时房东没告诉我说这房子不能转让,否则我也不敢接这门面呀,我的三万元有两万是借来的。请教各位高手,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利益呢?

那房东是蓄意的吧!!!
你可以去有关部门民事诉讼,解决!!
那可是三万块啊 !!
多心疼啊!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你可以找以前那个租给你的房东,还有现在的女房东一起去派出所或者民事诉讼 解决这个问题
这样那房东要赔付精神损失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