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银行业人士帮忙!关于放贷的问题,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9:17:40
我5月购入两个商铺,其中部分款项需要将商铺进行抵押向银行借贷。银行在5月出具了放款承诺书给我和卖家。
之后我和卖家就在房产局进行过户等的一系列手续。目前房产证已过户到我名下,但在将房产证送到银行进行抵押、放款时,银行方面表示两个商铺无法进行物理分割,无法放贷。
于是卖家拿不到余款,我也无法拿到房产证(目前房产证在中介那里),无法完成交易。
哪位能告诉我,如果我不想或无力将余款补齐给卖家,该如何解决?(不是不想给,是因为当时银行承诺了放贷,资金中没有预留此部分。)
如果卖家将银行、中介、我告上法院,法院一般会如何判决?
哪种解决方法好一点?谢谢了!

银行方面表示两个商铺无法进行物理分割,无法放贷。

这是什么意思?是银行的意思,还是国土局的意思?您得先弄明白,什么叫做两个商铺无法物理分割。这两个商铺是两个房产证吗?如果是的话,既然国土局都帮忙把商铺分成两个了,银行怎么又说不能分呢?先弄明白这个。。。

如果买卖双方有协议要在某个时间段付清房款,如果您作为买家违约,卖家是可以对您提出诉讼的。如果您这边的违约是银行和中介造成的,您可以起诉银行和中介。但这样做的后果是,买卖双方、银行、中介都麻烦,都没占便宜,得便宜的是法院和律师,赚了不少诉讼费律师费。所以一般只要你不是恶意拖欠的,中介,银行都会建议卖家和平解决问题,毕竟如果卖家对您提出诉讼的花,他也是要多花冤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