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买了这个房子该怎么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15:43:24
父母离异,父亲已与第三者再婚,目前父亲单位有机会集体买房,比外面的房价要便宜近一半。我与父亲商量以他的名义买房为我结婚做准备。买下这套房子大概需要40万左右,首付10多万,父亲只肯出5万,这5万也包括他给我结婚的钱,也就是说无论我买房、结婚还是买车,他就只有这些钱给我,号称竭尽全力了。因为跟男友还不是特别确定,我不想让男方出钱,所以我和母亲要背负起剩余首付的钱。

因为房子是父亲单位的,房产证上写的也是父亲的名字。母亲担心我们把首付都付清后,父亲会以房产证是他的为理由,将房子作为他的财产。这样一来,父亲的新老婆也有权利继承我们辛苦买来的房子。

我现在的想法是,跟父亲协议好,房子买下来之后,过继到我的名下,把房产证改成我的名字。这样是不是第三者就没有继承权了?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条文证明一旦房产证上改成我的名字,她就不能牵涉到这套房子里来,或者我还有什么其他办法吗?

希望有房产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帮帮我们!

1、如果房子能够成功过户,房产证改成你的名字,第三者当然没有权利继承,房子当然是属于你的。因为房产证确定了房子的归属,是拥有房屋产权的唯一合法证明。
2、但是,你父亲单位组织这么便宜买房,能否顺利拿到产权,能否顺利过户,这才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即使能够取得产权,什么时候能够拿到产权证?即使能够过户,多长期限之后可以过户?这些才是最关键的问题!要把这些问题搞清楚,否则是夜长梦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