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协议有效吗?懂法律的朋友帮忙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2:11:26
在06年四月,单位委托我们学校培训一批大二的学生。并跟我们签定了委培协议,双方约定我们结业后(06年12月底)由公司派去内地实习半年,然后进厂工作。但协议书应该是三份,我们至今没有拿到我们那份。06年年底,公司将实习期推到07年3月,到07年3月又推到6月,到6月又推到了毕业。我们又签了学校发的就业协议,这张协议我们也是至今未拿到。现在毕业两个月了,单位还在推。有几个同学到学校改签单位还交了违约金。还有就是单位给我们说的试用期是1年。我想问一下,我们该怎样维护我们的权益。单位违反了哪些法律。
如果单位一直拖着不让我们去上班,我们难道就绑在这了吗?我们吃什么呀。

试用期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的,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你们签定的试用期一年是违法的。但你们的委培协议是合法的,你们如果违法约定的话,要向委培单位赔偿相应的损失后在可以更换单位。你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经颁布,你可以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