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购房的定金,但一直不去办手续应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9:23:57
我们有一套房子虽然很小比较旧了,但是由于是在市中心,并用能够就读我市最好的小学,并且我们开价不贵,很多人来问,一位先生说付五万元把他买下,我们同意了,但是他根本没有去看房,只是说买给他农村的侄子住的,并付了我三千五百元的定金,我给他写了定金收据。但是我们没有约定购房合同也没有约定何时履行,之后他提出想看房,我也答应了,但是他一直找理由拖延,而且与当初非常着急购房的模样有了很大的差别,我让他付一部分的款他表面上答应了,但是却一直不露面,我打电话给他,他也不接,发短信他也不回,到底怎么回事,我一直也想不明白。如果他一直这样拖着,我既不能卖房(卖了就要付双倍定金)也不能把房子租出去,我想请教各位朋友,我该怎么办呢?要报警吗?非常着急,谢谢帮助!
谢谢!不过,应该直接通过法院吗?能不能先报一下案,通过公安局来解决呢

“定金”和“订金”是不同的!“定金”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
对你这种情况,“没有约定购房合同也没有约定何时履行”,我建议你可以通过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如对方再不履行法院判决,你该知道如何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