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凭吸毒者指认,就可以把吸毒嫌疑人抓去强制解毒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3:11:10
我2个朋友那天正在街上行走,突然听见有人叫她,她们回过头去,一看原来是前段时间刚认识不久的一个吸毒者,他们刚开始说话,突然几个警察就上前来把我2个朋友抓上车并送进了强制戒毒所.原来我朋友前几天去熟人家玩认识了那个吸毒者,因为当时和老公吵架心情不好,经不住诱惑也吸食了一次,后来又去买了两、三次吸(那种和电影电视里看到和描述的白色的毒品完全不同的黑色粉末).刚好第二天上街玩耍只凭那个吸毒者指认就被警察抓进强制戒毒所并验尿显示阳性.我想问的问题是:1、像她们这种既没有被现场抓获吸食,又不成瘾的情况下,警方是否必须把她们抓进解毒所进行强制戒毒?2、在她们不需要进行戒毒和治疗的情况下,戒毒所是否还对她们进行强制戒毒和治疗?3、警方是否必须要她们进行交纳罚款?金额有标准吗?如果不交是否会延长戒毒时间并送去劳教?

如果只凭吸毒者指认,而没有其它证据的,是不可以把吸毒嫌疑人抓去强制解毒的。
  但是,如果吸毒者指认,并对吸毒嫌疑人的尿液、血液或者毛发等样本毒品检测为阳性的,并有其它证据可以证明吸毒成隐的,就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予以强制戒毒。
  《禁毒法》
  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只要尿检呈阳性就说明你吸毒(别告诉我尿检不准),只要你吸毒就可以抓你。罚款叫收缴毒资,至于标准嘛我也不太清楚。第一次吸毒是强戒,再吸再抓住就要劳教了。不成瘾????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可以建议把她们树为模范标兵全国宣传推广一下,吸毒后成功戒掉不上瘾的几率不亚于中五百万(在没有强制隔离的情况下,隔离取消还会复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