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街道南北走向,向西有一条通向中学校的大道,右侧有一排民房二至五层,第一户房屋向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7:51:59
16米,接着就是我家宅基地宽11米,再接着是一个1.5米宽的小巷通向后面屠宰场(屠宰场无人居住)。宅基地属国有划拨土地,我家买了房子的地基,交了地税。现规划却要占用宅基地3.5米作为消防车通道。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合理,该如何处理?
地基过去1.5米为一小巷子通向屠宰场(无人居住),规划可不可以不在那里设置消防车通道?如果占用地基3.5米作为消防车通道,地基属于私人花钱购买,而消防车通道属于公共设施建设,这样占用过去可否有相应的补偿?有相关于这方面的规范、条例没?我们那个地方属于小城镇建设.
地基过去1.5米为一小巷子通向屠宰场(无人居住),规划可不可以不在那里设置消防车通道?如果占用地基3.5米作为消防车通道,地基属于私人花钱购买,而消防车通道属于公共设施建设,这样占用过去可否有相应的补偿?有相关于这方面的规范、条例没?我们那个地方属于小城镇建设.
城市规划有这项规定的,是必须让出,不然规划不发证,除非你有很大的面子。
土地还属于你个人,但房子做时要空出。土地证的面积还是你买的那么多,你要是比别人先做,你就可以,后做也就没办法。再说,消防通道一般要求要6米的,要你空3.5米也属于正常。好像没有补偿,土地还是你的,只是用途改变了。
没办法,国家给规划的权利,再说在建筑法里面是必须留消防通道,这没办法,强制规定。就像设计房子,不管你面积多紧张,你必须留出消防楼梯。
你对于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就好像国家是地主,你是佃户,你只能种地,但是地不是你的。你还要缴纳使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