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窦唯的取保候审问题(加分多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8:10:29
窦唯是2006年5月取取得保候审资格,经过一年以后应该在2007年5月结束,可为什么窦唯案件又会在2007年9月开庭审理?这不是已经超过了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一年吗?请问各位大虾这是怎么回事,或者说一下事件在一年多里尤其是今年的的详细情况!谢谢!

有两种可能性:第一,窦唯由公安机关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由检察机关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这个期间是要重新计算的,但是钱不会增加,也不会重复收取。
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是这样的:第二十二条 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如果需要继续取保候审,或者需要变更保证方式或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对继续采取保证金方式取保候审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

第二,由公安机关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一年期满后就解除了,没有继续取保候审。不采取强制措施,并不等于就不能提起公诉了。这中间没有必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