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合伙办电镀厂,我们没有签什么合同的,我们算不算是股份有限公司啊,我们是不是可以请求法律的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2 08:28:25
有很多事情,由于意见不一样,引起的争吵。我们是不是可以选择投票的形式呢做决定呢?我们是不是不是可以拍卖呢?或者说可以请一个人必须离开呢?

呵呵,你们不是股份有限公司,你们是个人合伙企业.你们做出决议是需要
第三十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第三十一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