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成品报废要缴税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7:35:19
我公司为生产型企业,现仓库里有不少报废品,包括原料和产成品,想在财务上做处理。但不知道报废是否需要去税务局办理什么手续?成品报废是否会要缴纳增值税?所得税会受影响要调整吗?

1、企业生产过程中回收的边角废料,无论出售还是自用,按照税法的规定都是视同销售,要缴纳增值税的。

2、假如自用:
借:原材料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假如销售: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财务上,将库存成本和进项税转出额一起转入管理费用-其他(或存货报废损失)。
  借:管理费用
  贷:原材料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原材料按照采购时适用的税率,不论入账时是否抵扣过进项税额均需转出;产成品进项税转出额各地不一,大连是按照10%转出,有些地方是按照成本核算中实际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例乘以采购原材料时的适用税率转出。

  所得税:
  内资:按照《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执行

  外资:按照国税发〔2004〕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若干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0〕46号)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财产损失,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可以在发生当期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取消上述审批后,企业发生财产损失的,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就其财产损失的类型、程度、数量、价格、损失理由、扣除期限等作出书面说明,同时附送企业内部有关部门的财产损失鉴定证明资料等,若涉及由企业外部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应附送企业外部有关部门、机构鉴定的财产损失证明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检查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时,应就企业财产损失进行重点检查。对企业列支的财产损失,凡没有提供上述情况说明资料的,又没有办法实际取证,可以进行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