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城打24米路是谁给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2 09: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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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上当,城建局按“谁家门前地谁出钱”的原则修路,这种设施是典型的市政公共设施,市政公共设施应该由公共财政买单。那么,把这种费用强行摊派到居民群众的头上,由群众每户负担数千元的市政工程费用,是错误的。沿街住户没有义务为市政工程买单。
政府只能鼓励大家捐赠,为家乡建设出钱出力,但不能强行收费,若被强行收费,可以叫南方台或广东台记者来评评理。

自己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