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打药过量是医疗事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2:43:58
我一个朋友,因为腿部受外伤,在医院治疗。
护士把医生开的两天的药量,一天给打完了。

医生开的一天的药量为:头孢八瓶,氧氟沙星四瓶。

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医院应该承担哪些责任?是不是已经构成了医疗事故?
谢谢!

本案医院有过失,但如果病人没有出现损害后果的,就不会构成医疗事故,医院也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多用了药,多支出的药费医院应退还。

有故无事,没有责任。另外,开两天的药,如果在一天的最大使用量之内,也无关紧要。但最好你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