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一路动迁、大中里动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8:41:27
我是静安区石门一路的住户,我们这里现在正在搞动迁,而且是商业动迁,但是最近我们附近28户人家都贴出了强迁通知,在限定日期内必须搬走,而且是静安区人民政府的章,我想问一下,现在还能不能强迁?商业动迁政府能参与吗?物权法10月1日以后出台,对我们有没有帮助?

既然是"静安区人民政府"的章,你还能不迁吗?
还想上哪告去?静安区人民政府去告?

如果不搬,肯定要强迁,因为这块地是政府与项目商签下合同,因为地是国家的,到了年底,该地块是肯定要拆平的.家里有钱的,找个机会谈个心理合适的价位,乘房价没涨到顶去买房,否则拿房子合算.强迁前一般还要谈话的,不知你家谈了没有,如谈了没动静,就强迁了.
物权法是规定物权的取得不得有损公共利益,但是并没有阻止拆迁,而且物权法不会上溯过去的事,所以对你的拆迁帮助不大,但个人学习一下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