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1:23:40
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后,行政机关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递交了《行政诉讼答辩状》及相关的证据,问:此后,法院应该在多长时间内开庭审理此案,法律有无明确规定,如有,规定何处?谢谢!

应无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上只是初略地规定了从立案到判决的时限。在此时限内,法院一般自由决定开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