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跟网通签定了合同,不允许电信宽带接入,这么做有没有法律效力,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4:24:04
我想接电信宽带,可是电信说物业公司不让他们进小区,物业有权这么做么?有没有相关规定可以解除物业跟网通的协议。物权法好象有规定,
举报的话,要到哪里举报?
起诉的话,如果需要提请业主委员会,是不是要业主委员会表决是否要起诉呢?

你好,根据《物权法》

第五十二条

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第五十六条 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

的规定,网通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你可以到你所在地法院提起侵权之诉,主张合同无效

您好,这种做法属于垄断行为,您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是起诉至法院。法律依据不是物权法,而是反不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呵呵,你好,物业的公司的做法侵犯了业主的选择权.
物业公司具有的只是一个代为管理的权利.不具备以小区的任何实质性利益签定合同的权利,因此,合同是无效的.
但是,官司是难打的,你这个原告不适格,最好是提请业主委员会或者协商,或者起诉.
至于垄断行为是不存在的,因为其主体不适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