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后,当初的购房合同还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2:40:38
事情是这样的:
婚房是男友家买的(80多平米,24.8万,一次性付清),写的是他妈妈的名字。现在房子出来了,才说家里没钱,要求我家出钱装修,买家电家俱等等一切(这些东西大约需要13万)。我觉得这样对我很不公平。我提议,如果让我出这些钱也可以,但必须把房子过户给我和我男友,他妈不同意!经过朋友的出谋划策,又提出我家给他家一半的房款钱,也就是12.5万,然后把房子过户给我和男友,家电我出,其余装修什么的他家出。他妈同意了!
但当初购房合同上写的是他妈的名字,就算房屋过户了,不还是证明钱是他妈出的吗?那怎样才能证明这房款中有我的12.5万呢?

您好,只要房产过户为你们夫妻双方所有,该房产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没有其他特别的约定,那么在离婚时该套房产双方各可主张一半的权利,与出资无关。

可以签订一个协议,把此问题说清楚即可。
关键是过户。过户后,房子就是你夫妻二人的了(已拿结婚证)

当初的购房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从他母亲过户给你们,应当另签一个合同或协议,合同中写明你和你男友的出资数额,然后办理过户手续。

专家就是专家,但我要提一点,若非要看出你出的12.5W,直接让你男友他妈写个详细点的收条就OK了!

日,这样的话还结个屁婚?还没怎么着了 两家这就开始研究这个,

现在都想到财产分割,还结婚干嘛!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婚前谁有能力谁多出,分那么清干嘛,又不是做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