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失踪人的音讯消失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5:02:33
如果在审理“宣告失踪”案件时,如何确定失踪人的音讯消失日?如甲为一渔民,9月1日出海打鱼一去不复返,那么9月1日就是音讯消失日吗?

你说的“音讯消失”在法律上称为“下落不明”。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 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下落不明确定为失踪人,不是失踪的当日,也不是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之日,而是以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之日为法律上的失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