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仲裁以调查清楚,到今[9.26]没有裁决书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0:41:50
我8月2日交了仲裁申诉书,8月19日开庭审理后叫我等裁决书,可是到今日还没有,请问最迟规定什么时候能拿到?拿到后怎么办?

1、根据《仲裁法》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
2、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普通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送达判决书。
3、你想想当时仲裁机构是怎么告知你的,或者再去问一下。
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如果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5、如果不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要看你所申请仲裁机构怎么规定的,北京的为4个月,不包括鉴定等的时间

关于仲裁的裁决期限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每个仲裁机构都会有自己的仲裁规则。你可以看看申请仲裁的仲裁庭的仲裁规则。上面应该有仲裁的裁决时间的规定的。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01号咨询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