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的暂估开票该如何记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12:24:27
对于已发出但未开票的商品,在期末的时候会进行暂估开票,以前记账为: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
现在想加进“发出商品”科目,该如何做分录?同时,在下期又开票确认收入时,又该如何记账?如果开票确认收入的金额大于上期末暂估开票的金额又该如何记账?

你们之前的处理不正确,只有暂估进料,没有暂估开票的,而且这样暂估,你们的应交增值税的余额与国税报表等都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

使用发出商品科目是正确的,将发出的商品从库存商品转出,分录为
借 发出商品
贷 库存商品

等下个月开票后,再确认收入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