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立案庭作出裁定,本庭的人不去,交由执行局的法警单独去去执行是否正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7:16:29
法警将一企业全部给贴了封条,财产没有清点,没有查封笔录,第三天财产被盗。主要责任在谁?立案庭人大,还是法警大?
在此案例中,法警去执行是立案庭庭长个人叫去的。我要问的是法院里谁的责任大?如何追究责任人?

法院承担责任。不管是立案庭还是执行局都只是法院内部机构,不能独立承担责任,本案中财产不清点、没查封笔录属于严重程序违法,法警属于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损失由法院承担
执行局的责任大。法警的行为是执行局授予的,追究法警的个人责任,立案庭与此无关
根据你的描述,我认为应该只追究立案庭长个人责任,法警不承担责任

被盗不管事啊,责任在小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