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是否侵犯了我的肖像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5:35:56
我在外面做兼职时,记者未经我同意就拍了照片,并放在了报纸上,还有几家媒体转载,由于报道文章具有负面性,这对我的生活和名誉造成了一定影响。这里可以看到那篇报道http://www.tianjindaily.com.cn/epaper/cskb/cskb/2007-07/25/content_1508313.htm
照片前面那人是我,请问他们是否侵犯了我的肖像权。
等待您的恢复,谢谢!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这并不算,因为拍你的照片并非是用于盈利,而是用来报道并不算侵犯你的肖像权.我同学上次在街上也被照了,第二天报纸就有了,文章还是说不良少年的.

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中有一条是必须将你的照片用做商业用途 按你说的意思似乎不能认定侵犯肖像权 但如果真的是通过无中生有的方式编造一些东西来对你构成人身侵害的话 可以认定侵犯了你的人身权益中的名誉权 民法上可以针对这个诉讼 严重还可以有刑法上诽谤罪 实话实说 你给的链接我没看 具体能定性成什么你最好和律师沟通一下 在这里我只是简单答一下

媒体并没有侵犯你的肖像权
侵犯肖像权的表现:
未经本人同意,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例如: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广告或杂志封面,或印在挂历上。除此之外,恶意毁损 、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话利用公民的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而报纸的行为没有以盈利为目的,所以没有构成侵权。

代言人在大赛宣传过程中接受过记者的采访,并出席了总决赛晚会现场

我则认为,如果有证据证明了该人确实是你们聘请的代言人,则不构成侵权。这是在合理使用。
你公司面临的问题,确实有些模糊,以后注意。一定要有书面的协议,并尽量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