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执法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6:53:02
有两名警察发现一个小偷正在行窃,没有马上制止。而是等到作案完毕后将其当场人账俱获,其结果是小偷得以重判,警察受奖。都说警察是制止和打击犯罪,制止在前,请问这两名警察是褒是贬?

现在讲证据,必须如此.如果是危及公民生命安全,就应马上制止.

本人非公职人员

楼主没弄清楚“预防”和“打击”的意思
简单的说吧,“预防”就是让案件不发生,“打击”则是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案件进行处理。
小偷行窃时盗窃案已经发生了,这是还能去“预防”吗?肯定是要打击的。怎么打击呢?楼上的朋友已经说了——证据!没有证据怎么证明没有得手的小偷是小偷?没有小偷的犯罪证据就不能把他怎么样,那他以后还可以继续偷。

我说得再通俗不过了,呵呵

盗窃,是结果数量犯。是以秘密窃取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数额较大的行为。
盗窃罪的既遂,以“窃得”为标准。司法实践中,如果室内,以把涉案物品运出案发地为既遂标准;如果是室外、路面,以站在原财物所在地,视线不可及为既遂标准。
因此,如果要对小偷进行制裁,必须要其得手,并且将赃物运出一定的范围距离后,才可以

另:警察的职责之一是打击和预防犯罪。打击在前,预防在后

警察是对的,盗窃是要求人脏俱获的

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