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法律案例分析: 男女生早恋,女方家长向男生索要5万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6:31:39
男女生早恋(高三高考结束,19周岁,发生过关系),女方家长向男生索要5万元,男孩女孩都未发生过矛盾,只有女放家长不同意,并向男孩索要5W元,合理吗?
请给出相关法律出处和条律..
谢谢 急用, 好的再加一百分..
及在男方在学校可能有什么不好的方面..

啊,这次比上一次写的清楚了些,19岁了啊

没有责任的,放心好了

19岁属于民法上的完全行为能力人 是完全可以对自己负责的 只要是双方自愿也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对于女方家要的5万法律上不会支持 最多属于道德方面的问题
男方会在社会舆论方面受到一定的影响 具体要看情况了
希望最好和女方家坐下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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