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斗殴者的罪型怎样来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9:59:32
事情是发生在昆山市里的一个电子厂里,因为一些零件上的事情,有两个组之间发生了摩擦,当时由上司来解决了,但事后回到宿舍却打了起来,造成了群众斗殴的现象,两组中有一人胳膊被刀砍伤,但事后经医生看后没多大障碍,也就是属于轻伤。我想请问的是:像这种情况怎样来判罪?有几种罪名?阶级都是什么?有这方面的知识的请给我回复!有律师的话可请来电13816933082 我急需要这个答案
但也不是积极性参与的 请问有什么办法能快速得到解放吗?

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聚众斗殴过程中,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转化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在这个事例中,并没有造成重伤以上后果,因此还是只属于聚众斗殴罪。该罪定罪标准如下: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
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
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
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不是积极参加的就不构成犯罪。快速解决就去做伤者的工作了,赔钱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