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专家离婚的方式和程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7:59:38

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二是通过法院诉讼程序解决。简要解释如下:
  一、通过民政机关离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这种情况适用于夫妻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及子女抚养均无争议的情况下,方可适用。如果双方未对其中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即无法通过此途径离婚。
  二、通过法院诉讼程序离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是诉讼裁判离婚的唯一条件。从司法实务来看,谁主张谁举证。证明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举证责任在原告方。
  需要补充的是,在诉讼程序中,也可以由双方自由协商或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达成一致意见,以调解的形式离婚。
  综上,通过民政机关离婚时间短,费用少。通过法院离婚费用较高,时间较长。

怎样制作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怎样提出离婚申请
离婚,是一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