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纠纷:律师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21:34:30
A男B女刚结婚一年,A男外出打工,不幸工伤身亡,获得赔偿损失20万,由男方出面将此事和单位负责人和解。B女因年轻遂选择改嫁,并将一唯一女儿带走,但想得到一部分赔偿金,问这20万赔偿金该不该给女方一部分,若应该,该怎么分配,和结婚时间长短有关系么,这属于家庭公共财产么??谢谢!!!
可是双方已经离婚了啊,若女方离婚再该嫁,那意思是女儿由两个父亲一起供养了,这和双方自愿离婚属于同一种类型么?而且男方已经损失一人,这是不是对于男方有失不公呢?

我们认为女方及其女儿都有份分得该笔死亡赔偿金。该笔死亡赔偿金是作为遗产处理的,如果A男有父母的,则其父母和B女及他们的女儿均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每人分得四分之一。

B女应当获得赔偿金,取得赔偿金和结婚时间长短无关。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显然,这20万赔偿金包括了对妻子的赔偿和子女的抚养费用。这部分应当归妻子所有,由于她抚养子女,子女的抚养费应当由她代管理和使用。

属于遗产,配偶有继承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