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辅导期问题(急,董的悬赏50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2:02:32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企业。9月份有一笔进项和一笔销项。金额比较大。由于辅导期进项是隔月抵扣的。如果我把这笔销售做上去的话公司要上交很大一笔税金。我想把该笔销售做到下个月(也就是10月份),我这样操作可行吗?算不算违反税法?有知道的做财务的朋友请帮个忙。悬赏50分。(因为我们这里钱交到税务局想退出来几乎是不可能的)

发票已经开具而且日期明确,如果您延后入帐时间,为偷税行为。

问题不明确:
1、现在开票系统都是联网的,如果九月份发票已经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了,就必须按照实际情况申报缴纳增值税。(抄税,申报是必须的)

2、如果10月份开票,只要不同时满足确定收入的条件,就不违反税法,正常情况下,只要不是跨年了,一般问题不大 。

3、只要是应缴的增值税, 任何地方都不会退税的,即使你单位是预交的(多缴纳的税款),也不会退给你的,只会让你单位留着以后慢慢冲销。

备注:
增值税附表一的资料和你开票系统相符后,申报成功。附表二的资料和你比对结果的资料相符后,申报成功。主表=附表1+附表2

你是什么票据啊,如果是电脑打印出来的票据,是不可能不被税务局知道的.只要一在电脑上面进行抄税,税务局就有数据了.钱交到税务局当然不可能退回来,不过你的9月份进项是可以留着以后抵扣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