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法律支援——我是否享有分割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8:16:03
因家庭变故,本人(男)4岁时随同父母到外地谋求生存。在我11岁那年父母将我交养给当地一户人家,并随户主(男,已离异)同姓且上其户口;其只有一女,比我小两岁;同时,我的父母也居住在该户主家,但不在一个屋内,另有住房。就这样我在那里生活了近两年。不久后,该户主不幸病故,而我也顺理成章的做了一次孝子,其女随同我们生活了一段时间后由其母亲接走了。当时按理说,该户主的房子、田地等财产应该由我继承,但由于一些原因,我们没过多久也离开了那里,去了另外一座城市。次年清明,我还跟随死者的家属一同去拜祭了他,之后再也没去过。几年以后我们全家回到了自己的老家,也定居了下来,所以也渐渐的将过去那段事情淡忘了。但不久前,一位在死者家乡的朋友告诉我们,死者所在村子因为进修公路,开发建设要将死者的村子土地买下。所以我想请问相关人士,象我这类的情况是否有权分割到部分财产,至今我已有十年时间没有去过死者的去处,也没有跟其家属任何联系,如果我有权享有自己的财产,我该通过什么途径去得到呢?
领养证估计没有,户口本也不知道去了哪了,至于瞻养,当时死者不到50岁,死者死前我们也有适当的照料,要提供证人当地人都知道,不过我想时隔这么久,就算有现在又有谁站出来给你说话呢?所以也是情理问题,也是个很矛盾的事情。

此案关键在于要有相关证据链显示你与死者的收养关系的既成事实,如提供当年抱养你时民政部门出具的领养证,从法律(理)的角度来说,先理后情,先依据法理认证事实,然后在按实际情况进行判断、调解或裁决,这里要提一下,如果你没有尽赡养义务的话,那么做为被领养人,法院对你的请求支持力度不会太大。具体步骤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持自己享有财产继承的权利,并提供相关领养事实证据(如领养证、赡养老人事实证人等),法院会依法受理并进行裁决。
关于补充问题的答复如下:
从法理的角度来说,必须要有证据链支持事实,鉴于你所述实际情况,这是个比较难以从法理角度判断的个案,如果你认为有必要申请财产所有权的话,你完全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来裁决,不过根据实际情况而言,估计会有较长时间的调查、取证及辩论过程,而且相对比例应该也不会太大,这方面应该做好思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