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的医疗费用从何报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8:58:56
企业倒闭前我因工受伤,一级残废,丧失生活了自理能力。89年企业让我退休。04年企业倒闭,我仍然需要吃药看病,大量的医药费用让我有点不堪重负,我的单位说我现在不能享受劳动保险,原因是因为我退休了。我的单位让我找出文件依据来证明我能享受工伤医疗保险。我这种情况能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吗?以及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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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医保与健全人一致,但有相应的补贴。

  持有有效期内《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的,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予以免缴。

  持有有效期内《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其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办理补缴手续时,其补缴基数按上年省平工资的60%确定,缴纳的门诊统筹启动资金为2038元(一般人员的标准为3396元)。

  对于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人,目前尚与健全人的报销比例一致,但相应的对城镇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予以了一定补贴。医疗保险并不是全部都可以报销,个人也要负担一部分并且有最高支付限额。个人负担部分包括:

  (1)普通门(急)诊费用;

  (2)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

  (3)住院(门诊规定病种)部分费用也要自付

  提高报销额度也是兰州市城关区医保局针对残疾人推出的新政策之一,结合以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提高报销额度、提高报销比例、扩大特殊疾病长期门诊病种等措施。

  特殊疾病病种报销范围由原来的6个病种扩大到10个病种,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由6万元调整为12万元。残疾人住院起付标准降低20%,住院医疗费统筹报销比例提高20%。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医疗费用的最高数额。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1)异地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实行定额包干,超支自理,定额包干标准为本人当年个人帐户所有资金,下年度2月底前通过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参保人员。
(2)异地人员应在其选定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3)住院后3日内通过单位或直接与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科联系办理登记手续(电话0555-2354138)。
(4)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
(5)出院后携带出院小结、住院收费明细帐单、住院费用票据等资料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科审核报销。所报资料必须做到药品、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