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别滁》欧阳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2:48:02
原文以及诗人在这离别酒宴上的心情如何?
人们是在什么样的自然环境下为诗人饯行的年呢?诗歌里有关饯行环境的描写与诗人表达出来的主观情感和谐吗?简述理由

花光浓烂柳轻明,酌酒花前送我行。
我亦且如常日醉,莫教弦管作离声。

[译文]:鲜花盛开柳树明媚的时节,(百姓)为我酌酒饯行,我希望像平日一样开怀畅饮,不愿弦管演奏离别的曲调。

[赏析]:宋仁宋庆历八年(1048),欧阳修由滁州太守改任扬州,临别时写下此诗。诗人贬居滁州二年,颇有德政,因此当地父老对其离任恋恋不舍,他的内心自然也不能平静。但他一方面以醉酒来掩盖自己感情的激动,一方面则以坦然自若的语言来劝勉别人。所谓“常日醉”,是说他在滁州常常饮酒,有琅琊山上的醉翁亭作证,可今日则不平常。离声,指离歌,多在送别时演奏,曲调缠绵悱恻。诗人虽吩咐不必演奏,但他内心的悲哀已在这句话中渗透出来。

饯行时当地父老向他所表示的真挚友好的感情,使诗人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