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医嘱时的注意事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3:24:04
包括临时和长期医嘱

[quote]医嘱是医师为病人制定各种诊疗的具体措施,医嘱单必须经治医师亲自填写,如实习医生填写需代教老师批准审查后方可有效。 一、医嘱内容: 包括医嘱的日期、时间、护理级别、隔离种类、饮食、体位、各种检查和治疗、药物名称、剂量、用法、医师和护士的签名。 二、医嘱种类 1、长期医嘱--指两次以上的定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2、临时医嘱--指一次完成的医嘱,诊断性的一次检查、处置、临时用药,有效时间在24小时内。 3、备用医嘱--又叫“预测医嘱”,依病情需要,分长期备用医嘱(prn医嘱)和临时备用医嘱(sos医嘱)。长期备用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需由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方为失效。临时备用医嘱,仅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 三、书写要求

  1、药名用拉丁、英文、中文、不许用化学分子式。
  2、用全药名或规定的缩写药名,不可用自编药名缩写。
  3、液体必须写浓度,合剂不用写浓度。
  4、药名前应标明剂型,但一般常用药可以省略。
  5、液体以毫升(ml)表示,固体以克(g)或毫克(mg)、微克(ug)表示。以克为单位时,单位克可以省略。
  6、药物名称、剂量、单位、用法的字体要一致,即用英文都用英文,用中文都用中文,不能中英文混合应用。
  7、每项医嘱前填写日期、时间,医嘱后签名。
  8、静脉给药数药并用时,先写溶药的溶剂名,后按主次顺序排写药名。用法另起一行,并注明滴数。
  9、凡试敏药物,应记录在临时医嘱单上,医生在药物后画以蓝色括号,试敏后用红色“+”“-”表示“过敏”“不过敏” 例如:青霉素过敏则表示为:青霉素[color=#000080][size=9pt]([/size][/color][color=#ff0000][size=9pt]+[/size][/color][color=#000080][size=9pt])
  [/size][/color]10、取消医嘱在医嘱执行时间栏里以红色标记“取消”字样。 四、书写顺序 长期医嘱:
  第一项 护理常规,如内科护理,儿科护理
  第二项 护理级别,如一级护理,二级护理
  第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