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赠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8:20:40
我母亲在的时候,给我们四兄妹各修了一套房子。当时母亲把我们的国士证每人办了一个。当时由于我父亲是单位领导。为了避闲,就把产权办成了老大的。95年的时候,我母亲因病去世。我父亲为了收回产权。要老大办理手续,老大提了一些条件,父亲为了收回产权就同意了。这样老大的一套就分出来,我们的三套办成了父亲的产权。父亲之后又把房屋用赠与的形式给我们三兄妹各写了一份赠与合同,并且还办理了税,当时证实这是事实,还到当地居委盖了章。在今年,我父亲因患突发性的脑液血去世,当时很突然,他本没有能力再来给财产作分配。之后,我们拿着房产证去房产公司办理产权,但房产公司说要去公证。我们又去公证,公证处说我们这赠与合同没用,只用作一个继承公证。那就牵涉到我老大,还有我后妈。请问,我父亲的赠与合同到底有不有效。我们要通过啷个办法才能弄到产权。

该赠与合同当然有效,现在的房产公司极度的恶劣,我办了好多案件,明明很清楚的合同,一定要公证。原因是他们和公证处有秘密约定,毕竟能收好多钱。建议找找人,花点钱,一定能搞定,搞定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