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老板让休假,无薪的,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9:15:32
我们是外贸公司,最近公司效益不好,老板让部份同事休假,也没说要休到什么时候,而且不给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我们都在公司做一年多了哦.

1991年国务院下发了恢复休假制度的通知,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更是明文规定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假。可是,无论是于法于理都有必要实行的制度,却迟迟难以落实。究其原因,一方面《劳动法》虽有原则规定,但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也没有规定如果不实行的话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所以,很多单位对此不予重视;另外是观念上的问题,如果实行带薪休假,加上公众假期,职工一年可以享受120多天的假期,有些私营老板认为“我付全年的工资,凭什么让职工三分之一的日子歇着”,于是就不允许职工休假。

其实,带薪休假是劳动者一项重要的权利,按照国际惯例,带薪休假应该和月薪、奖金、年终分红等现金报酬一起写进劳动合同。在中国,劳动者对休假的重视程度很有限,休假在很多情况下被打了折扣,甚至转化成补贴或加薪,就是被“牺牲”掉了通常也不敢提出异议。

个人认为不合理

不合理,可以拿合同去劳动仲裁机构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