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8:30:53
李俊于2000年11月11号在某市百货商场购得一台电视机,12月12日晚在家看电视时突然电视爆炸,将李俊的头部和左眼炸伤。家人将李俊送到医院治疗,共花去治疗费8000元。病愈后,李俊将百货商场作为被告告上法庭,请求赔偿彩电一台,医疗费用8000元及误工费等。事后法院委托有关技术部门鉴定彩电爆炸系质量不合格造成。问:(1)被告应承担何种责任?(2)原告应提起何种诉讼责任?(3)本案应如何处理?

(1)侵权(人身权)赔偿责任
(2)没搞懂你的意思。大概在案件中原告要负举证的责任,证明电视在被告处购买,自己的损害结果是由电视造成的,且自己没有过错
(3)商场应赔偿原告的损失,但由于是产品的质量问题,他可以向厂家追偿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