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自动延续的劳动合同有效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4:42:42
我的劳务合同本来是到今年9月13号到期,合同上写明如果双方无异议可以自动续延。我们办事处9/29-10/7日休息,10/8号辞职,现在我想提前离职,公司认定我还在合同期内。至今为止公司并没有书面跟我确认我是否有自动续延的意愿,只是我们办事处负责人事的女的在8月份问了我合同的事情,因为那时候办事处人事发生变化,确认了所有员工的合同。我说我的合同是自动续延,不需要签。因此负责人事的女的一口咬定那时候就是通知我公司有跟我续约的意愿,问我的意向。
请问各位大侠,我提前离职需要给公司赔付么?
我现在还在合同期内么?
我问了附近几家公司的人事部门说自动续延也续延也需要有双方确认的书面文件。否则没法界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也就是说,你炒了老板的鱿鱼不用付违约金。